关于开展诚信教育净化研究生考试及期末考试环境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2-11-29   浏览次数:10

学院

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及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将至,为深入贯彻、认真落实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净化研究生考试环境系列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切实加强同学们的诚信意识,进一步培养同学们的诚信行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诚信教育净化研究生考试及期末考试环境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11302022年127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线上法制宣传教育

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要主持召开全体学生干部会议,辅导员要通过主题班团会或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和安全法纪宣传,强化宣传教育效果。集中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两高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选)相关内容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节选)《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的意见》和“六个严禁”、“五个一律”等有关规定要求。

(二)开展线上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1.围绕“诚信考试、诚信做人”,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要集中召开或分年级召开全院诚信考试动员大会,增强学生的诚信应考意识,针对挂科较多的学生辅导员要进行约谈并制定学习帮扶计划;

2.辅导员要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以“诚信守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为主题的主题班会,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的教育,各学院可结合受到考试作弊处分典型案例,提高学生对考试作弊的危害性认识,引导学生树立诚实考试、抵制作弊的思想观念,以正确的态度和充分的复习准备,迎接期末考试;

3.各班学生要积极开展关于考风考纪自律教育的活动,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践行诚信的自觉性;学习成绩优异生、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应在复习迎考和考试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同学共同遵守线上考试秩序,共同努力树立良好考风。

(三)加强对全体学生的线上教育和管理工作

1.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要集中学院参加考研同学做好相关教育工作,明确学校相关要求;

2.各学院要掌握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的学生去向,采取“线上云管理”的方式,实行每日线上摸查,逐一掌握学生动态。重点关注12月24日-25日学生的去向,要求辅导员12月24日-25日早8:30、下午14:00 每日分两次与学生视频、微信等方式精准记录学生所在位置,实时监管学生动态,并留有痕迹。防止学生参与助考、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形成有效的管理约束机制,学生有试图作弊的倾向或苗头时,要及时干预,正确引导,重点管控。

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对诚信教育和净化考试环境重要性的认识,把做好诚信教育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

    (二)疫情下,辅导员要针对各班实际情况,加强线上学生管理工作,抓好重点人群,针对性地开展诚信教育工作;

(三)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全覆盖、宣传

到位;

(四)各学院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学生教育及综合管理;

(五)各学院要做好线上班会记录影像留存,同时将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做好线上签字工作,于12月7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文件压缩报送至邮箱369225897@qq.com。

 

附件:校学发〔2022〕11号关于开展诚信教育净化研究生考试及期末考试环境的通知.docx

 

 

         长春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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