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前和寒假期间学生防疫及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1-12-20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通知精神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放假前安排,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放假、开学时间:2022年1月1日(星期六)—2022年2月27日(星期日)放假。

    封寝时间:2022年1月2日(星期日),开寝时间:20222月24日(星期四)上午8:00,2月27日(星期日)晚19 时点名。

    上课时间:2月28日(星期一)。

    补考时间:3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

(备注:完成期末考试或毕业答辩任务的班级可提前离校)

    二、做好学生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在学生离校前逐班召开假期安全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同时做好学生离校登记工作

    (一)加强疫情防控教育

    疫情尚未结束,各学院要给学生讲明当前疫情形势,要求学生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注意返乡途中的防疫工作,不要存侥幸心理。坚持做好健康监测,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体学生如实向辅导员报告假期动向,各学院要严格督查。坚持科学配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二)加强安全教育

    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盗防骗、人身安全等教育,提高学生安全出行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超载、非法营运车船,不无证驾驶汽车、摩托车。学生个人不得擅自组织旅游或外出打工,若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者,除将追究组织者的相关责任外,并依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禁止到周边山上等火灾易发地带游玩。

    (三)注意饮食卫生

    教育学生在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不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食品,尽量避免手部直接接触冷冻食品。肉蛋海鲜等食物烧熟煮透。倡导公筷公勺,合理膳食,均衡营养。

    (四)加强法律教育

    教育学生远离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聚集活动;禁止参与传销、非法宗教、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文明上网,严禁登陆非法网站和利用网络散布不良信息;不得参与诈骗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注意宿舍安全

    教育学生离开宿舍时,务必收拾和保管好宿舍中的个人物品,宿舍内切勿存放现金、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身份证件及各类资料应随身带走。离校前打扫寝室卫生,关好门窗,关闭水龙头、切断电源等,保持宿舍的整洁与安全。学生离校后,各学院要开展宿舍安全排查,确认无问题后,进行封寝工作学生工作处将在12日对寝室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三、做好假期学生管理工作

    (一)强化疫情常态防控

    各学院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及时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健康状况以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学生动态,落实学生离校安全告知、去向登记等相关制度。放假期间,全体学生坚持“非必须、不外出”原则,严禁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辅导员进行报告。如出现本人或直系亲属密切接触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应立即报告辅导员。

    (二)关注特殊群体

 各学院对于特殊学生群体要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帮扶,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感情出现问题、家庭有变故、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假期学习和生活。

    (三)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监管

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下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实习管理规定,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与学生定期保持联系,密切注意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出现特殊事件和突发情况要及时通知学院领导。

    (四)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

    各学院要利用假期积极联系企业,加深校企合作,为毕业生提供更多优质岗位。辅导员要采用动态跟踪、密切跟进学生的就业情况,保证就业率日更新周上报,在提高就业率的同时确保就业的稳定性。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时,要提升法制意识,注重工作规范,要根据以上内容对学生进行集中教育,并将教育开展情况影像痕迹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于12月24日前上报至学生工作处

(二)辅导员要及时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以学院为单位228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联系,查明原因,对无故未按时返校的学生给予纪律处分,并要求其按时返校。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