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深入开展防范和抵御不良网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9-05-06   浏览次数:10

按照吉教安办函[2019]11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防范和抵御不良网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抵御不良网贷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一些P2P网络贷款平台加大对高校校园业务拓展力度,部分不良网贷平台通过虚假宣传以及降低贷款门槛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超前消费。一些大学生网络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金融知识不足,个别大学生勤俭节约意识淡薄、理性消费观念欠缺,在背负高额贷款利息后,产生巨大心理压力,对校园安全稳定带来了极大的隐患。遏制住涉校涉生不良网贷高发势头,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学院要在要开展以“远离校园贷,青春不负债”主题的活动及班会,要充分利用知识竞赛、情景剧表演、专题报告会、知识讲座以及班会团会等活动形式,全方位向学生开展抵御防范校园不良网贷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提高学生风险防范意识。各学院要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帮助学生了解不良网贷的典型案例,掌握不良网贷的类型、不良网贷的危害和如何处理不良网贷等知识,提高对不良网贷的甄别抵制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三爱”“三节”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理性消费观教育活动,及时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培养勤俭节约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开展法制安全教育、传播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完善预警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利用校园网站、校园广播、校园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有关校园不良网贷的最新预警提示信息。各学院要密切关注校园传单、熟人推荐、APP 推送等校园网贷业务传播途径,禁止在学校宣传、推荐、代理不良网贷业务。辅导员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开展校园不良网贷的摸底排查,逐一排查学生网络借贷情况和网络借贷进校园情况,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对于不良网贷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情况,要积极联系、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四)继续完善资助体系。继续完善资助体系,建立健全既有共性需求、又能体现个体差异的资助体系,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筹集专项基金,满足学生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发展性需求。推进精准资助,提高学生资助的精准度,保障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开展资助宣传,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资助政策宣传,切实提高资助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以上活动要在2019年5月20日之前组织落实。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良校园网贷严重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影响校园安全稳定,是学校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任务。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把防范和抵御校园不良网贷工作作为重点紧紧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确保全校学生健康成长、校园环境和谐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工作处将联合校团委、宣传部以及保卫处等部门力量,充分发挥学生自治组织作用,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收到实效。

(三)依法开展工作。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手段,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妥善处理与网贷平台关系,帮助受骗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遇到具体问题要及时向省金融办、省银监局、省公安厅、省网信办、省工信厅、市场厅等部门沟通报告,确保在法律框架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四)加强线索报送移交。要充分运用好全省教育系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交反馈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加强问题线索同时同步向扫黑部门、公安部门的双向移送办理,配合公安机关全力促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无缝对接、快速反馈。坚决杜绝推诿拖延、敷衍塞责、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现象,确保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

(五)建立长效机制。学生工作处在搞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会同公安机关从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中,查找发现日常监管存在的隐患漏洞,有针对性地不断建立健全规范管理、重点监控机制,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稳定环境,从源头上遏制“套路贷”“校园贷”等乱象的滋生蔓延。


长春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