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学生证注册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8-11-15   浏览次数:10

一、学生证以辅导员为单位、按班级人数进行注册,不办理个人注册或单独的班级注册;

二、未交学费或交一半的学生不予注册,并收回学生证,上交学生处;

三、各学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不得提前或延后,逾期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四、在规定注册时间内,因学费问题没有注册的学生证,学生缴清学费后可凭交款收据到学工处领取学生证,并进行注册;

五、学校统一注册时间安排在: 

文创学院

11月20日 8:30-10:30

交通学院

11月20日13:30-15:30

管理学院

11月21日 8:30-10:30

建筑与规划学院

11月21日13:30-15:30

城建学院

11月22日 8:30-10:30

电气信息学院

11月22日13:30-15:30

公共艺术学院

11月23日8:30-10:30

土木工程学院

11月23日13:30-15:30

 

在此期间,学生证注册由各学院辅导员负责,各学院抓紧时间注册,过期不予办理;本次充磁,需要辅导员集齐学生信息,统一时间办理。 

六、有需补办学生证及火车购票优惠卡的先将填写学生证补办登记表,由辅导员统一收取钱款及登记表核实后上交,过期不予办理。(单独购买火车票磁条的不需要填登记表,补办学生证15元、火车购票优惠卡10元)

七、请辅导员将自己所带班级统一收齐,统一上缴,零散的钱款不予办理,钱款上缴截止日期:1123日。望大家准时办理,过期不予办理。

 

                     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20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