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放假期间的学生管理及安全工作,特做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 法定清明节4月2日-4日三天休息,4月1日(周六)正常上班,4月1日补4月3日(周一)的课,4月4日课教师自行找时间补课。 二、各学院要在假期前和假期后对学生参加教学活动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请销假制度,学生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返校后要销假。 三、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在校学生的管理,掌握离校学生的假期去向,并做好登记备案。 四、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防盗意识,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放假期间不允许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集体出游活动。 五、各学院辅导员要在值班期间保持信息畅通,不得缺岗、漏岗。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及时妥善处理。 六、4月1日各学院要做好最后一堂课的点名,清查未请假早退学生名单;4月4日晚各学院要进行假期返校点名,认真核实未返校学生人数名单及原因;4月5日早8点上报学生返校情况。 七、学生3月31日(周五)晚自习正常。4月1日早操正常,4月5日后恢复正常。 长春建筑学院学生处 2017年3月29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