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学生诚信应考意识,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巩固我校学期初学生诚信教育和学生干部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我校优良学风校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诚信考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营造诚信应考良好氛围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大学生诚信考试教育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利用所有宣传途径,通过宣传栏、报栏、展板、网站、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诚信考试宣传,弘扬“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学习风尚,营造“违纪必捉、捉之必罚”的考试环境,教育引导学生“以实力争取优异成绩,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在校园内努力营造遵纪守法、严谨诚信的良好考试氛围。
二、逐级落实,扎实开展诚信考试主题教育活动
1.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要集中召开或分年级召开全院诚信考试动员大会,增强学生诚信应考意识。
2.各辅导员要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以“诚信做人光荣,考试作弊可耻”为主题的主题班会,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的教育,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关于诚信考试的有关精神以及《学生手册》中的《学生考试守则》、《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长春建筑学院授予毕业生学生学位细则》等有关规定,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违反考试纪律对个人成长的危害性,引导学生树立诚实考试、抵制作弊的思想观念,以正确的态度和充分的复习准备,迎接考试。
3.各班学生要积极开展关于考风考纪自律教育的活动,逐一签订《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公开展示,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践行诚信的自觉性。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应严格要求自己,在考试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同学共同遵守考场秩序,共同努力树立良好考风。
三、突出典型,加深学生对作弊行为后果严重性的认识
每年学校都会有因为考试舞弊而受到处分的学生。各学院可结合受到考试作弊处分典型案例,开展反面教育,提高学生对考试作弊的危害性认识,使他们进一步认识到考试作弊不但不能顺利通过,反而将付出应有的、沉重的、得不偿失的代价,严重者甚至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从而使学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要教育学生不仅要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也要防范和制止他人违纪作弊行为,如发现有作弊的线索、迹象和动向,要及时向老师汇报,以便及早发现、防范和制止可能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从而营造诚实守信,相互监督的考试环境。
四、强化管理,为诚信考试提供良好保障
期末复习迎考期间,各辅导员绝不能放松对学生的管理,要深入教室和宿舍,加强学生日常管理,提高晚自习和白自习的有效率,把学生的所有时间和精力集中到复习迎考工作上来。要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通过“一帮一”,“多帮一”,等多种有效途径,重点做好学习后进学生的督促和教育。考试期间,监考老师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公正、公平进行,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违反考场纪律、考试作弊等行为,要按照程序予以及时处理。参考同学要严格执行诚信考试“五不准”制度,即不准私自调改考试座位;不准在桌面、墙面和文具上标记答案;不准夹带小抄和将考试相关的物品带入考场;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利用电子设备作弊。
五、齐抓共管,形成诚信考试长效机制。
1. 学校除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外,还抽调得力人员组成考试工作巡视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巡视力度。巡视组要认真负责,要对考试的各环节进行认真的检查,学校领导以及各学院的院长和书记,考试时要亲自到考场巡查,对于监考教师不到位、考场纪律松懈、学生考试作弊等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复习与命题工作,考前任课教师应给学生进行系统复习,明确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对课程的难点、重点做必要的辅导、答疑。考试命题应认真审核,保证命题的质量,试题的题型、难易程度、题量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3.教务部门要确保考试的各个环节有序进行,从教师出题,试卷印刷,分装、保管、分发、监考、试卷交接,评卷、登分等环节,保证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要特别强调对泄题违纪人员的处理办法,提高所有涉考人员对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涉考人员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增强涉考人员的责任心。
4 .宣传部门要加大诚信考试宣传力度,除面对学生宣传外还应动员全体教职员工一定要从保证学院社会信誉、保证学生培养质量、保证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认识整顿考风考纪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配合学院教学工作积极承担监考任务,确保学院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5.保卫部门要在期末复习和考试期间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特别是对进出校园车辆要重点排查,确保学生在复习和考试期间拥有良好的考试环境。
6.在考试期间,各学院要设立“考风考纪曝光台”,及时公布违纪舞弊情况及处理情况,对严重违纪的考生要通报教务处。教务处及各学院要向学生公布举报电话或E-mail地址,要有专人处理举报事件,及时做好调查处理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