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
一、如何办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每年9月学生入学后根据自己在校年限向所在学院缴纳相应保费(入学前参加过长春市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无须缴纳医保卡费),并提供自己身份证号码、班级编号、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二、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需缴纳多少钱?怎么收费?
答: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与高校所在统筹地区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相一致。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按照高校所在统筹地区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补助标准执行。省属高校大学生(我校是省属重点大学)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政府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各补助50%。
2009年度大学生每学年度缴费标准为115元,其中财政补助80元,个人承担35元。医保卡只收成本费15元。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都有哪些医疗保障内容?
答: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驻长高校大学生按属地原则参加长春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中的中小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一致,主要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意外伤害、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大学生日常门诊医疗,继续按照现有规定执行。
四、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怎样?
答:大学生发生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应当持《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到长春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住院起付标准:大学生的住院起付标准各级医疗机构均为100元;
2.最高支付限额:大学生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3.住院补偿比例:起付线以上5000元以下补偿70%;5000元至10000元补偿75%;10000元至30000元补偿80%;30000元至50000元补偿85%;
4.门诊大病的种类及补偿比例:参保大学生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等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给予一定补助。具体标准:在省及省以上、市级和区级医疗机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分别为45%、50%、55%(门诊大病一个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5.意外伤害:大学生发生符合规定的属于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在100元(不含1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0%。
[导读]: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
五、当学生发生疾病或者意外伤害时应当如何办理?
答:当学生发生疾病或者意外伤害时,只需要持《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到长春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超出大学生基本医疗范围外的费用需学生自行缴纳。
六、当学生发生疾病或者意外伤害时,《长春市社会保障卡》还在制作中,应如何处理?
答:1.我校学生在2009年10月15日(10月15日为我校2009年度医保缴费日)之前发生疾病或者意外伤害的:
(1)首先需要向长春市医保管理中心报案;
(2)需要将病历首页复印件、诊断复印件、费用明细加盖医院公章,并与发票明细(原件)上交学工处学生管理科,学生管理科依据学生提供的材料出具学校证明;
(3)待《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发放到学生手中后,学生持《长春市社会保障卡》以及上述材料、证明到长春市医保管理中心(桂林路恒客隆南侧商业银行)三楼办理报销业务。
2.2009年10月15日之后学生发生疾病或者意外伤害的,由学生本人或该生辅导员老师到学工处学生管理科开具参保证明,之后由学生本人或其代理人持身份证(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参保证明到长春市医保管理中心一楼办理《长春市社会保障临时卡》(押金30元),学生持《长春市社会保障临时卡》到长春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
七、当学生需要向长春市医保管理中心报案时应如何报案?
答:报案有三种方式:
1.0431-85641992(人工电话);
2.9685555(根据电脑提示报案);
3.0431-85678845(传真报案)传真报案时需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写在诊断上,然后将诊断传真至长春市医保管理中心。
八、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时,如何办理医保手续?
答: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时,学生管理科会通知长春市医保管理中心在系统里上对该名学生办理停保手续,停保后,该学生的待遇可以享受到该年度的缴费终止期。
九、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时,如当初入学时一次性缴费四年,如何退费?
答:按照国家试点方案,城镇居民缴费直接纳入国库专户管理,原则上不允许退费。
2011-03-08 19:31:53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
十、学生退学后,如发生重大疾病并在当年保期内,如何报销医药费。如在国外,是不是至少得回国内治疗,才能报销?
答:如果退学在长春市内,发生疾病可以直接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待遇,如果是在长春市外,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进行报案,然后携带诊断病历首页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到医保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进行报销(以上三样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如果是在国外,那至少得回国才能享受,否则无法享受待遇。
十一、学生因病休学,或在休学期间发生重大疾病是否可以回家治疗,医药费如何报销?
答:学生休学无论是否因病,只要在缴费期内,都可以享受待遇,如在长春市本地,直接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
如果在外地,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进行报案,然后携带诊断病历首页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到医保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进行报销(以上三样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同时,还需携带学工处开具的证明。
十二、学生患重病想到外省其他更好的医院治疗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学生患严重疾病,重大疾病需到外省知名医院治疗的,首先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进行报案;
其次由吉林省省级以上医院开具转诊证明(证明中需说明该生所患疾病该医院无法治疗或到外省XX医院治疗效果更好),并将转诊证明传真至长春市医保管理中心;
治疗完毕后携带诊断病历首页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到医保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进行报销(以上三样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但报销比率仅为50%。
十三、学生在休学期满复学后,降入下一年级学习,如何办理医保手续?
答:学生因休学导致学期延长,可以随着新生入学补缴一年的费用即可。
十四、学生寒、暑假在校外期间,发生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如何办理治疗及报销手续?
答:学生在校外期间发生疾病,如在长春市本地,直接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如果在外地,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进行报案,然后携带诊断病历首页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到医保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进行报销(以上三样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同时,还需携带学工处开具的证明。
十五、学生在外地实习期间(学校安排的正常教学活动)发生意外伤害的,如何办理?
答: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时,看是否需要住院治疗,如果需要住院治疗,在长春市本地,直接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如果在外地,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进行报案,然后携带诊断病历首页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到医保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进行报销(以上三样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
同时,还需携带学工处开具的证明。意外伤害门诊发生的费用需要先行垫付,然后携带诊断病历首页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到医保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进行报销(以上三样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同时,还需携带学工处开具的证明。意外伤害门诊不需要进行电话报案。
十六、学生遭他人伤害的,需要治疗的,是否办医保范围内?
答:按照国家及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违法犯罪、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故意自杀、自残及燃放烟花鞭炮伤残等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
十七、医保卡使用注意事项:
1、定点医院;
2、用药核销执行省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标准;
3、医保卡在不同情况下的使用:
(1)、正常情况下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疾病在三个工作日内,将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和学生户口本(或身份证或学校证明)出示给办理住院手序时的登记人员,并告知我是学生,使用医保卡住院。
(2)、如特殊情况下急诊住院,如是定点医院,正常出示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和学生户口本或学校证明出示给办理住院手序时的登记人员,并告知我是学生,使用医保卡住院。这样出院时就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如果不是定点医院,住院五日内急诊登记后,在出院时,持社会保障卡和相关票据到医保中心报销;
(3)、意外伤害门诊,不用报案,治疗结束后,持社会保障卡和相关票据在100元—5000元按80%到医保中心三楼报销。
(4)、门诊统筹:直接拿社会保障卡到医保中心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告诉服务站或中心的工作人员,我要走门诊统筹,社会保障卡在那里就可正常使用,并可在100元—500元范围内按40%报销。门诊统筹从10月1日起取消100元起付了,即0-400元按40%核报,开药范围必须是长春市基本药物目录范围的,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享受。(大学生医保暂时未开通此项)
(5)、门诊大病:携带医院诊断、社会保障卡、到医保中心三楼审核并确定治疗的定点医院,就可进行门诊治疗,并享受在省、市、区医院分别按45%、50%、55%报销的待遇。
十八、学生医疗保险的功能:
1、学生住院详细说明:分日常情况下因病住院和特殊情况下住院两种情况
(1)、日常情况下因病住院:
①、定点医院;
②、用药核销执行省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标准;
③、正常情况下住院治疗疾病:
A、 在办理入院手序时,要将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和户口本(身份证或学校证明)出示给住院登记人员,并告知我是学生,使用医保卡住院。
B、如果当时未带社会保障卡,可以在三日内将社会保障卡和户口本或学校证明出示给住院手序办理时的登记人员,即可享受待遇。
C、如果超过三天未出示社会保障卡,或者到出院时才想起拿出社会保障卡,这样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了。
④、报销比例:(100—10000)×75%;(10001—50000)×80%;(50001—80000)×85%
A、核销金额的计算公式:(甲类×100%+乙类×90%-100)×相应的比例(75%或80%或85%)例:某人春季得病花钱8000(甲类×100%+乙类×90%-100)元,报销金额为(8000-100)×75%,秋季得病又花9000(甲类×100%+乙类×90%-100)元,9000-2000=7000(元),(2000-100)×75%+7000×80%(100元起付线在同一医院,同一科室,不超过15天可不再收起付线,其余情况则再次收起付线钱)
B、个人自付部分的计算公式:个人自付金额=住院总费用-核销金额
C、出院时,核销金额直接从医保卡中核销,个人只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2)、特殊情况下住院:分急诊住院和学生寒暑假回家发病,不能回长春治疗两种情况
急诊住院:因脑出血或阑尾炎穿孔等危及生命的情况下,要急诊住院。
A、用药核销执行省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标准。
B、如果当时选择的是定点医院,操作手序和流程就和日常情况下因病住院相同。
C、如果当时选择的不是定点医院,但以抢救人的生命为主,急诊住院不是定点医院也是可以的。只是在报销手序上有所不同,即入院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急诊登记,有以下三个方式:①挂电话81932999进行急诊登记(会问到在哪所医院就诊,发生急诊住院原因,病情,联系人、联系方式)②也可拨联通固话9685555,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急诊登记,③可以用传真85678845(在诊断首页复印件上标明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就诊医院、入院时间并标注中小学生医保,然后用传真传过去。)进行急诊登记。孩子出院时,需家长携带①原始票据(即发票原件)②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③费用明细复印件(以上三样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④社会保障卡⑤学校证明(证明学生住院的原因,发生的时间,当时就医的医院)到医保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核报。
学生寒暑假回家发病,不能回长春治疗,在家定点医院就诊。
A、学生寒暑假回家发病,不能回长春治疗,在家也要在定点医院就诊。
B、用药核销执行省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标准。
C、在家入院后,也要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有以下三个方式:①挂电话81932999进行登记,②也可拨联通固话9685555,根据语音提示进行登记,③可以用传真85678845(把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标注大学生医保以及患者诊断首页写在一张纸上用传真传过去。)进行登记。孩子出院时,需家长携带①学校证明(证明学生家在外地,是本校学生。)②原始始票据(即发票原件)③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④费用明细复印件⑤社会保障卡到医保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核报。
注:如果学生周末外出去游玩时生病,不是急诊住院,不给核报,需要住院要回长在定点医院住院才核报。
2、意外伤害门诊
A、定点医院;
B、用药核销执行省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标准;
C、如果学生因意外磕了、碰了、受伤不构成住院条件的,只需要包扎、上药的可以走意外门诊报销。免赔额100元(如果学生在某次病的同一治疗期内,需要连续几天去换药,则只收一次免赔额;这个和医保住院免赔额不同,不享受15天之内同一病种,到同一医院同一科室就医不再收免赔额的规定。意外伤害门诊免赔额是按发生意外的次数,也就是说发生一次意外伤害门诊要从治疗开始到本次事故治疗期结束,在享受意外伤害门诊待遇时只收一次免赔额。例:某学生3月20日,因头部被不知哪来的石子打伤发生一次意外门诊,在享受意外伤害门诊待遇时,免赔额是100元;3月28日,该生又因头部被不知哪来的石子再次打伤发生二次意外门诊,第二次在享受意外伤害门诊待遇时,免赔额还是100元,像这样,即使是同一病种,在同一家医院同一科室,不超过15天,也要收两次免赔额,因为是两次意外事故。),最高赔偿额5000元,在100元-5000元按80%报销。
D、发生意外伤害门诊不需要报案登记,看病发生的费用要先行由自己垫付,然后看病结束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三楼报销,相关资料包括①学校证明(写明该生是本校学生及意外伤害发生过程)②原始票据③门诊诊断④费用明细(首选方案:就是带费用明细;其次如果小医院没有费用明细单,就要把患者做的相应检查的发票和检查的结果、处置费的发票、医生给开的药费的发票全部带着。最后,如果以上两方案都不具备,也可在诊断书上写明相应的检查项目、处置方法、开药情况,然后加盖医院公章。【但不建议采用此法,实在没办法再用此法。】)⑤社会保障卡共场所
E、说明事项:①狗咬了,猫挠了,都属于意外伤害,但疫苗不在医疗保险目录之内,即疫苗在医保这儿是不给核报的,但因此而处置伤口,换药可做意外伤害门诊报销。②上学、放学骑自行车不小心摔倒,可享受意外门诊待遇。③打架斗欧、刑事犯罪、第三方责任事故、交通事故、酗酒、吸毒、燃放烟花爆竹受伤,不在医保范围内。
3、门诊统筹(大学生暂不开通此项)
根据《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办法(试行)》(长人社[2010]8号)文件精神,本着开展社区门诊统筹立足基本保障,从低水平起步,逐步减轻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建立社区门诊统筹基金,逐步提高基金保障能力;主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居民就医,降低医疗成本的原则,下发此通知,4月1日文件实行后,对于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咨询的居民,各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把此通知内容进行传达。
统筹范围:市本级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仍按原渠道解决,暂不参加门诊统筹;农民工按筹资渠道暂不参加门诊统筹;低保使用个人账户(每人每年50元),暂不参加门诊统筹。
保障标准:社区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社区药品目录合诊疗项目目录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成年居民医疗费用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含5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30%;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含5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40%。另门诊统筹从2010年10月1日起取消100元起付线,即0-400元按40%核报,开药范围必须是长春市基本药物目录范围的,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享受。
首批开通社区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如下:
医 疗 机 构 名 单:
1、朝阳区清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长春市朝阳区桂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朝阳区重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朝阳区清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朝阳区南站医院 6、长春市朝阳区南湖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南关区曙光医院 8、一汽总医院迎春社区卫生服务站
9、一汽总医院飞跃社区卫生服务站 10、一汽总医院长青社区卫生服务站
11、一汽总医院安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长春市朝阳区湖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绿园区星驰社区卫生服务站 14、绿园区青蒲社区卫生服务站
15、绿园区中医院春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6、绿园区中医院泰来社区卫生服务站
17、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潭北社区卫生服务站 18、长春市二道区东顺社区卫生服务站
19、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富奥社区卫生服务站 20、长春市宽城区兴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1、绿园区人民医院双丰社区卫生服务站 22、南关区南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南关区南岭街道百屹社区卫生服务站 24、南关区民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南关区民康街道西门里健康胡同社区卫生服务站 26、长春市南关区桃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7、南关区全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8、贵阳社区卫生服务站
29、长春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长春市南关区长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1、长春市南关区民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2、南关区新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3、南关区新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平社区卫生服务站 34、一心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35、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昆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学生使用门诊统筹注意事项:
1、 定点卫生服务站和定点卫生服务中心;
2、用药核销执行省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标准;
3、持医保卡到定点的卫生服务站和卫生服务中心,和工作人员说明是学生,走门诊统筹,即可享受门诊统筹在100元---500元按40%报销的待遇。门诊统筹从2010年10月1日起取消100元起付了,即0-400元按40%核报,开药范围必须是长春市基本药物目录范围的,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服务站享受。
4、门诊统筹的核销实例:今年春天某生感冒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了三针,共花了80元(甲类×100%+乙类×90%-100),本次看病不能享受到门诊统筹在100元---500元按40%报销的待遇,但这80元却可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累积;到了秋天,有病打针又花了120元,这120元要分成两部分(20元+100元)计算,一部分20元,做为起付线累积,使起付线达到足额正好100元(上次看病80元+本次看病20元=100元【起付线变成足额】)。第二部分还剩100元,这100元就可以按40%走门诊统筹的报销,可在医保卡中核销40元,剩下的60元由个人付现金,同时还有刚才补足起付线的20元,也要由个人用现金支付,所以本次看病总共花120元,走门诊统筹40元,个人只要付80元(60元+20元)即可。
4、门诊特殊疾病(门诊大病)
⑴ 、门诊特殊疾病(门诊大病)种类
恶性肿瘤的放化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结核病抗结核治疗、精神病治疗、艾滋病治疗、血友病治疗、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综合症、丙型肝炎(长效干扰素)治疗。
(2)、门诊大病的审核手序
如果参保学生患有门诊大病,, 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患者首先持省级定点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疾病诊断书、医生治疗方案、一张照片及社会保障卡到医保中心三楼办理审批登记,经市医保中心审批后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审批一次有效期限为一年(截止日期到年底),治疗过程中不得更换医院。
(3)、门诊特殊疾病的定点医院(6所)
吉大一院 吉大二院 中日联谊医院、
吉林省人民医院 长春市中心医院 一汽总医院
(4)、结合各病种常规治疗方案与省内医疗专家研究确定,制定以下用药与检查方案
★ 慢性白血病分为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治疗药物分别为:
※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别嘌呤醇、碳酸氢钠片、苯丁酸氮芥、氟达拉滨和利妥昔单抗。
※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羟基脲、别嘌呤醇、碳酸氢钠片、干扰素和伊马替尼片。
★ 再生障碍性贫血:环孢素、司坦唑醇、十一羟睾酮和复方皂矾丸。
★ 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的松、泼尼松、甲泼尼龙片、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羟氯喹、来氟米特、环孢素。并将抗核抗体测定检查项目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范围。
★帕金森综合症:盐酸苯海索片、恩他卡朋、乙哌立松片、吡贝地尔缓释片、金刚烷胺、卡左双多巴、多巴丝肼片和普拉克索片。
以上药品及诊疗项目的医保使用类别按照国家制定的《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以及《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标准》定类执行。
(5)、门诊特殊疾病(门诊大病)待遇
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按其就诊医疗机构住院的有关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具体补助标准为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市级、区级医疗机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分别45%、50%、55%。一年收一个起付线100元。
说明:门诊大病的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果住院,床位费、护理费、采暖费、处置费、医疗卫生垃圾处置费,都要承担,长期下来也不少钱,所以患者可以不用住院而在门诊治疗,但同样可以享受住院的待遇,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市级、区级医疗机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分别45%、50%、55%。一年收一个起付线100元。
十九、关于转诊转院
1、如果学生的疾病经过多次会诊仍无法确诊或不能诊治时,可以通过医院办理转院手续。需转往本地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由所在定点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同意并填写《转外审批单》,同时办理结算手续,再转往其他定点上级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只要在长春市内定点医院,正常持卡住院,就可享受到医保待遇)。
2、需转往异地治疗的学生:
⑴经省级以上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专家会诊(会有专家会诊单)并由其医保科(办)审批,填写《转外审批单》;
⑵携带《专家会诊单》、《转外审批单》(都要加盖所在医院公章)本人医保卡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共四样材料到医保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备案;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核销。
⑶转外住院治疗结束回长,携带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所有费用明细单(加盖医院公章)、医院开据的身份确认证明(证明某人于什么时间,什么病症由哪儿转诊到某医院,进行住院多少天的治疗,特此证明,并加盖医院公章)、有效票据(发票)、转外审批单、医保卡到医保中心三楼办理报销。
⑷转外治疗发生的住院费用,按参保地规定的医疗保险补偿标准的50%予以补偿。
学生医保相关问题解答
1、问题:如果学生在医保投保期内退学,并且家在外地,如不是在寒暑假期间在家发生疾病住院或意外伤害门诊,如何享受医保待遇?(2010-08-31 15:28:55)
长春市医保中心回复:目前只能在长春市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待遇
2、问题: 您好,长春市学生在校已交保险后又在其居住的社区交纳了医保,请问如果现在住院可两个保险都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如果先报社区的,后报学校的,那二者的报销比例又分别是多少?(2010-08-14 13:24:57)
长春市医保中心回复:首先要确认在学校参加的是不是商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不能双保双报的,如果在学校和社区同时都参加了医疗保险,只有一种情况,学校和社区您所上报的身份证号不一致,否则是不能同时参保的。
3、问题: 你好,请问:我是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常住居民,小孩在学校买了医疗保险,又买了新农合医保,如果住院治疗,是否可以双报销?谢谢!(2010-08-12 16:38:37)
长春市医保中心回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社会保障是不能双保双报的,建议使用医疗保险卡住院治疗,因为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较高。
4、问题: 医保卡丢失,现在急着要住院,怎么办?(2010-08-08 12:18:45)
长春市医保中心回复:携带医院诊断到中心一楼服务部说明情况,申请加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