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7-05   浏览次数:56

各系:
        为主动适应时代发展,进一步强化辅导员队伍的育人功能,有效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不断深化辅导员队伍创新,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民的全面发展”的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学生工作处就加强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理解加强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是学院学生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辅导员是学生工作的基层实施者,是学院与学生及学生家长沟通的纽带和桥梁。通过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可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了解和接受最新文明成果,以体现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
  (二)加强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是辅导员工作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客观需要。当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综合竞争日趋激烈。学习力已成为组织和个人适应社会、加快发展的最本质的竞争力。辅导员作为学生工作者,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一发展趋势,致力于创建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全面学习的学习型组织,做到与时俱进,始终走在时代发展的前列。
  (三)加强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是学生工作队伍永葆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学院党委和学工处开展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有利于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知识素养和综合素质;有利于加强辅导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促进辅导员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永葆辅导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二、明确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
  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提高全院辅导员综合素质,建设与学院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为目标,创新辅导员的工作载体,通过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营造“人人学习、处处学习”的氛围,使广大辅导员立足本职,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成为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勇于奉献的学习型组织。
  三、掌握加强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多样性原则。要立足各系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尊重辅导员在不同方面和不同层次的学习需求,认真研究辅导员不同专业背景和工作对象在系别、年级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从各自特点出发,构建符合辅导员发展需求的学习型组织模式。
  (二)自主性原则。要充分尊重广大辅导员主体地位,引导好、保护好辅导员的自主性和首创性;要在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的基础上,大力增强和发挥各级学生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学生工作队伍快速应变、自主创新的能力。
  (三)整合性原则。要扩大视野,主动学习和运用新知识、新方法,把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实现学习和工作双向强化。要充分使用和挖掘资源,既不断优化现有的学习模式,又逐步结合形势变化进行有效创新,为辅导员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和更好的学习平台。
  (四)实效性原则。要始终注重实际效果,避免形式主义,扎扎实实地把创建工作的成果体现到辅导员满意、学院受益的实效上来。要努力创新学习载体,不断优化学习内容、学习形式,拓展学习阵地、学习资源;要努力通过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提高辅导员的素质与能力,不断增强学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创造力,高效完成学院各项工作任务。
  四、落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基本内容
  (一)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广大辅导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学习理论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与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辅导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学习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和学院的重要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通过组织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的集体学习,使全体辅导员第一时间掌握国家关于学生工作新的动态及学院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并深入领会学院领导先进的办学理念,及时调整工作重心,积极配合各部门完成学院阶段性任务,实现学院长期发展目标。
        (三)学习辅导员的业务知识。组织辅导员认真研究和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用心向书本、实践、先进学习,努力掌握辅导员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辅导员的工作能力。
  (四)学习科学文化和其它相关知识。组织广大辅导员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法规、计算机和心理学等相关知识,不断提升辅导员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五、抓好加强辅导员学习型组织建设的主要载体
  (一)认真组织好“周学习”和“月交流”活动。要把“周学习”和“月交流”活动变成学习过程中的“加油站”和“推进器”,成为检验和展示学习成效的重要形式,成为明确下一阶段学习方向、推进学习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内容。各系可以结合实际设定本系的每周“学习日”。
  (二)增加辅导员外出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定期选派辅导员参加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的国家高校辅导员岗前培训班,鼓励辅导员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和国家就业指导师等相关课程的培训,并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提升辅导员为学生思想导航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学生工作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
        (三)科学制订学习计划。各系要根据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要求和本系的实际,组织全体辅导员明确个人学习目标,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各系加强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工作推进表,有计划地开展学习活动,促进辅导员间的互相帮助、督促、交流,使优秀辅导员的工作心得和经验总结通过知识共享的途径转化为全体辅导员队伍共有的知识。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通过讲座、报告、参观考察、研讨交流、知识竞赛等方式,注重培养辅导员的学习兴趣,营造“快乐学习、享受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氛围,使辅导员不断增强学习力,不断创造自我和超越自我。
        (五)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各系要以系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成立中心学习组,中心组每周集中学习时间要不少于2小时,可采取个人发言、集体讨论、辅导讲座、观看录像、外出参观等形式。每名成员还要认真坚持自学,组长要定期检查自学期间的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确保学习质量。
  六、建立加强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的考评体系
        (一)通过建立科学的、弹性的考核体系,努力营造产生合作的激励环境和氛围,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和导向作用,定期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给予奖励。
        (二)学工处会定期派人参与各系学习型组织建设集中学习,采取达标与评先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系集中学习的内容、形式、记录、总结等创建情况进行考核,并把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情况作为各系学生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达标的基础上评选、表彰创建辅导员学习型组织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七、强调加强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系要提高对加强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创建学习型组织作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二)注重实效,制定计划。各系要按照“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典型先导、整体推进”原则,根据学院党委和学工处的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建计划,明确目标和职责;同时各系要将学习的内容和讲稿要整理成册,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各系党总支副书记要带头组织,率先垂范。各系党总支副书记作为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实践者、引导者、推动者,应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做勤奋学习的表率,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学习型、创新型干部。同时,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创建经验,深化理性思考,努力提高创建学习型团组织的水平。
        (四)紧扣实际,学以致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优良学风,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充分运用到学生工作实践中,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现实的工作案例。

附件:《各系加强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建设工作推进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