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导员年终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7-05   浏览次数:61

各系: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辅导员队伍向专业化、专家化发展,学生工作处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辅导员年终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辅导员(不含生活辅导员)
二、考核时间
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14日
三、考核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
2、工作态度、工作方式方法与工作实效相结合;
3、常规性工作与创新性工作相结合 。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主要包括辅导员个人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基础工作、特色创新工作、理论研究能力、绩效)考核等内容。考核内容通过辅导员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等多种途径进行综合评议。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民主测评(20%)
从12月27日开始,由学工处总值班员负责对辅导员所带2-3个班级进行民主测评。要求大一、大二辅导员这期间保证学生晚自习人数齐整;大三、大四辅导员把学生这段时间的课程表统计好,以系为单位于12月27日上报学工处。
(二)辅导员进行述职报告(40%)
1月10日至11日将召开辅导员会议,进行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内容:
1.自然情况:包括班级数、学生总数、男女生人数、党团员数、少数民族数(都有哪些民族)、贫困生数。
2.思想政治教育情况。
3.学风建设情况:突出以端正学习态度为核心所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4.日常管理情况:包括公寓分布、寝室纪律卫生、上课迟到早退、晚自习、早操等内容。
5.自身建设情况:包括理论、业务学习,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制度等方面内容。
6.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今后打算要紧紧围绕存在的问题和明年的工作重点进行具体筹划。
学院及各系领导将针对辅导员的述职报告进行测评。主要围绕着内容完整、主题突出、逻辑性强、成绩叙述得当、问题查摆中肯、打算操作性强等方面测评打分。
(三)业务考试(30%)
1月7日将对辅导员进行应知应会内容的笔试。
(四)自互测评(10%)
辅导员互相测评本着为学工队伍建设负责和相互促进提高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行使好自己庄重的权力。此项测评将在业务考试时同步进行。
六、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二)考核为优秀者,学院将作为评选“优秀辅导员”的重要依据。
(三)检查考评后,对于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严谨,学生反映较大,不适合担任的辅导员工作的,将上报学院予以调岗或解聘。

附件:1. 辅导员自互测评表
2. 辅导员工作民意测评表
3. 辅导员述职报告领导测评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