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学生证注册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0

一、学生证以辅导员为单位、按班级人数进行注册,不办理个人注册或单独的班级注册;

二、未交学费或交一半的学生不予注册,并收回学生证,上交学生处;

三、各学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不得提前或延后,逾期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四、在规定注册时间内,因学费问题没有注册的学生证,学生缴清学费后可凭交款收据到学工处领取学生证,并进行注册;

五、由于学生火车票购票防伪识别器已升级,因此已经购买新的火车票磁条的可以不需要充磁,旧磁条的需要充磁才能在暑假期间使用。

六、学校统一注册时间安排在:
土木工程学院    2012年5月14日——2012年5月16日 
交通学院        2012年5月17日—— 2012年5月18日
管理学院        2012年5月21日—— 2012年5月23日
建筑与规划学院  2012年5月24日——2012年5月25日
城建学院        2012年5月28日——2012年5月29日
电气信息学院    2012年5月30日——2012年5月31日
公共艺术学院    2012年6月1日——2012年6月6日
在此期间,学生证注册由各学院辅导员负责,各学院抓紧时间注册,过期不予办理;

七、有需补办学生证及火车购票优惠卡的先将填写学生证补办登记表,由辅导员统一收取钱款及登记表核实后上交,过期不予办理。(补办学生证15元、火车购票优惠卡10元)

八、请辅导员将自己所带班级统一收齐,统一上缴,零散的钱款不予办理,钱款上缴截止日期:6月10日。望大家准时办理,过期不予办理。

学生工作处
学生管理科
2012年5月10日